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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国家质检总局8日晚就日本进出口贸易现状发表重要声明,称由于核辐射影响扩大,近期决定扩大禁止进口日本食品、农产品的品种和产地范围,进一步加强检验检疫监管。

鉴于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对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影响程度日趋严重,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也加强了防范措施。 质检总局从8日开始要求禁止从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山形县、新潟县、长野县、山梨县、埼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2个都县进口

“中国扩大禁止从日本进口食品品种和产地范围”

质检总局还要求,与日本其他地区生产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相比,进口在检验时提供日本政府出具的放射性物质检验合格的说明、原产地说明。 各地检验检疫机关对进口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进行放射性物质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口的,应当按照规定公布。

“中国扩大禁止从日本进口食品品种和产地范围”

各地检验检疫机关应当根据规定,对从日本进口到中国的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 日本食品进口商应根据要求建立进口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日本中国进口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或购买者的名称和联系方法、交货日期等复印件。

“中国扩大禁止从日本进口食品品种和产地范围”

另外,质检总局要求从日本进口水产品时,要事先办理检疫审查手续。 《入境动植物检疫许可申请书》中明确记载了以下消息。 “产地”栏中明确记载了水产品原料养殖地区的县名或渔区及其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渔区编号。 在“运输路线”栏中注明加工厂的地址和产品的运输路线,在日本国内运输时必须注明县名; 经过海上运输的,必须注明出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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