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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酒店是否应该在12点退房并进行激烈答辩

昨天,本市首次公开听证程序的政府规章《上海饭店业管理办法》举行听证会,来自社会各界的个人代表和酒店领域工作人员就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 此次听证会集中于两大话题:住宿时间结算是否应以中午12点为计算点,以及旅客是否应将车辆停放在酒店汽车停车场,酒店是否应承担保管责任。

“住旅馆是否应12点退房引激辩”

■焦点1:12点退房,是否合理?

这次的《上海饭店业管理办法》草案中,首次对住宿时间的结算做出了具体规定。 草案条文规定,旅客住宿的时间,如酒店和旅客约定,按约定的方式计算。 如果没有约定,中午12点以后,到第二天中午12点为止,用一夜计算; 前项规定以外的时间,以上午6点以后到当天中午12点为止,或中午12点以后到当天18点为止,以半夜计算。

“住旅馆是否应12点退房引激辩”

对此,来自铁路大楼的朱正敏代表认为,住宿时间以12点为计算点是有道理的。 朱正敏说,根据他多年的酒店业经验,很少有旅客对这种结算方法提出异议和投诉。 此外,统一规定结算积分也有利于酒店业的运营。 现在很多酒店在结算时间的计量上也很灵活。 也就是说,在不影响后来者住宿的情况下,酒店一般会灵活解决部分旅客结算时间的特殊情况。 这也是酒店业在目前激烈的竞争下获得客户的方法之一。

“住旅馆是否应12点退房引激辩”

但是,梅赫迪代表根据自己的体验反对12点退房的方法,认为应该将全天候作为一天的计算时间。 海星说:“以12点为计算点是不人性化的。” 我在云南住过两次酒店。 当时离坐飞机还有几个小时,但是退房时间到了,我不得不和朋友提前拿着行李出门到处走。 但实际上,我们第一天晚上很晚才入住,一天也没在酒店住。 我认为应该以全天候为单位进行计算。 ”

“住旅馆是否应12点退房引激辩”

据悉,目前,北京密云瑞海姆田园度假区有限企业、北京世豪国际酒店有限企业、北京云佛山旅游度假区有限企业等71家酒店开始尝试推迟结账时间,将酒店酒店中午结账时间从12点延长至14点。

139份问卷统计显示,61.7%的人认为12点退房不合理,应推迟到13:00-14:00以确保旅客午餐时间。

■焦点2 )汽车的丢失,谁来负责

昨天听证会的第二个议题是关于旅客是否应该停在酒店的汽车停车场,酒店是否应该履行保管责任的话题。 春秋国旅肖潜辉代表认为,酒店只为旅客提供停车位时,无论停车场是否收钱,酒店都不需要对车辆丢失负责,但必须对车辆本身的损坏负责。 酒店提供车辆代办和保管服务,持有相关证件的,应当对车辆的丢失负责。 这也是美国酒店领域目前通行的方法。

“住旅馆是否应12点退房引激辩”

来自市消保委员会的听证代表唐健盛赞同肖潜辉的观点。 他补充说,目前酒店提供的停车场是为了外包而经营或借用的。 这是因为很难定义。 对此,《上海酒店业管理办法》应规定酒店经营设施和相关义务,旅客机动车在酒店提供的停车场损坏应予以赔偿,停车场服务也应与酒店自身管理水平相对应,使停车场成为与酒店密切结合的经营设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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