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26字,读完约2分钟

导语:彭浦夜市的取缔使得食品摊贩的管理成为讨论的焦点。 昨天,市食安办公室发表了关于《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修订意见征集稿)》公开征集意见的通知。

方法中规定,食品摊子不得经营凉拌菜、沙拉等生食类食品等。 违反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收回《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公示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食品摊贩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市食安办起草了修订的《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修订意见征稿)》,并于昨日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规定,食品摊贩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前,应向有关部门提交经营报纸登记表、户籍或本市居住说明、摊主身份证及食品工作人员的健康说明,以及在规定的临时区域(点)和规定时间段登记的食品经营活动的书面承诺,并提交《食品摊贩

“上海拟规定:食品摊贩拟不得卖凉拌菜、色拉等食品”

《方法》第十二条禁止规定,食品摊贩不得经营凉拌菜、沙拉等生食类食品,以及未经加热解决的改刀熟食、现榨饮料、现乳制品和裱花蛋糕。

食品摊贩违法行为的查处条款中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公室与本辖区内有关部门协调发现本辖区内食品摊贩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通报相关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食品摊贩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公示卡》,转让、涂改、出借、出借,三个月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或者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通知“食品摊贩临时经营,

原文地址: shipin.people/n// 1203/c 86152-23729941

标题:“上海拟规定:食品摊贩拟不得卖凉拌菜、色拉等食品”

地址:http://www.exzhan.com/spzx/84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