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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哈尔滨3月26日专电(刘景洋)来哈尔滨旅行的白杨一家在酒店吃饭时遭遇“危险”---刚打开的啤酒瓶破裂。 “幸亏我马上躲起来保护孩子。 否则你一定会受伤的。 ’白杨忐忑不安地说。 据这家酒店的工作人员说,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啤酒瓶超过了采用年限。
黑龙江省岳成律师事务所的何乃民律师曾代理过啤酒瓶伤人案。 他指出,根据国家规定,啤酒瓶回收利用期限为两年。 过了使用期限的瓶子,在耐内压、耐热冲击、耐冲击等方面有一定的风险,受热压迫时容易成为“餐桌炸弹”。
他还介绍说,根据国家规定,每个啤酒瓶必须在距瓶底20毫米以上的范围内打上专用标记“b”,表明是装啤酒的专用瓶,业内称这类符合国家标准的瓶为“b瓶”。 这个以b开头的字符串不仅包括瓶子生产公司的代码号,还包括瓶子的生产年。 客户发现瓶子超过录用期限时,应停止录用,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另外,何乃民律师警告说,如果发生啤酒瓶伤人事件,客户必须在维权过程中就以下两个方面提供证据: 一是说明损害和损失与啤酒瓶爆炸有因果关系。 二是需要注意保存啤酒的商标和购买证明,以确定引爆啤酒的制造商和经销商。
标题:“啤酒瓶超期服役遇热受压将成“餐桌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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