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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乳业协会理事、广东省乳业协会副会长王丁棉昨天说:“用还原乳假冒鲜奶加工液体乳的现象已经到了无法管理的地步。” 在他说出这句话的背后,撒在还原奶上的大网渐渐收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前天发出的通知,10月15日将是还原牛奶的“上限”。 该通知措辞严厉,指出公司利用还原乳还原乳生产加工液态奶,误导产品标识费用,严重损害广大顾客和农牧民的合法权益,10月15日起提倡禁止巴氏杀菌乳采用还原乳,UHT杀菌乳采用鲜奶 生产过程中采用还原乳的,必须用包装上醒目的字体标示“还原乳”,同时注明还原乳所占比例。 通知中还要求质检和工商部门对乳制品生产公司实施强制检验制度。
发出该通知的背景是,原定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包装前食品标签通则》和《包装前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这两个俗称“禁令”的领域标准的制定,与一家公司采用还原乳称为鲜奶,扰乱了市场秩序有关。 王丁棉表示,国内约60%的公司存在采用还原乳的现象。
“一线企业品牌肯定也采用还原奶”,王丁棉对每年上升的奶粉进口量表示怀疑,“虽然支出在增加,但经济不发达省份的奶粉进口量也在迅速上升,这是不正常的。” 他的矛头指向内蒙。 据记者在中国乳业新闻网调查的数据,2005年3月,内蒙的奶粉进口量超过了上海、广州等地,跃居全国第一。 王丁棉还说,市场上的风味酸奶大部分是用还原乳加工的。
王丁棉说:“这次国务院通知的量很大,可以看出目前乳制品市场并不是常规混乱。”10月15日最大限度后,乳制品生产公司认为产品必须标注“复原乳”字样,“这其中肯定包括国内一线企业品牌。” 王丁棉表示,这将对大部分液态奶企业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标题:“鲜奶大限将至专家称风味酸牛奶全由还原奶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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