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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化妆品等4种商品的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 商品包装价格总和不得超过销售价格的12%。 国家标准委员会将于昨日发布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的征求意见稿,并制定上述标准规定。
记者表示,《要求》由国家标准委员会提出,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包装联合会等机构起草,适用于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食品和化妆品。 以食品和化妆品包装的基本要求、限量要求和限量指标的计算方法为基准制定。
标准强制规定,饮料酒、糕点、茶叶、化妆品4种商品的包装级数必须在3级以下,粮食的包装级数必须在2级以下。 在“包装空间隙率”的指标中,饮料、酒、点心的包装空间隙必须为商品体积的55%、化妆品为50%、茶叶为25%、粮食为10%以下。 饮料、点心、茶叶、粮食以外的食品包装空间隙率必须在45%以下,包装层数必须在3层以下。 以上都是强制条款。
另外,标准规定,除初期包装外,所有包装价格的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12%。
标题:“国家标准委:食品外包装价钱拟不超售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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