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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承诺捐赠1700万元,实际捐赠500万元; 诺基亚承诺捐赠3500万,实际上捐赠1600万……
在本报记者发文之前,商务部网站上《外商投资公司、跨国公司、港澳台公司向灾区捐款捐赠表(据不完全统计)》的最新统计数据仍停留在6月19日。
连日来,5月27日至6月19日期间频繁更新的“捐款献金表”引发了前所未有的“捐款展”质疑。 中国的慈善捐款十年来承诺也不行的“旧债”也一笔勾销了。 98洪水带来的6亿人捐款一半达不到,今年年初雪灾1.06亿人的捐款实际到账7383万元。
一些公司为什么“不捐款”? 是用捐款表演还是有别的隐情? 公司“不捐款就答应”是个别现象,还是早就暗潮汹涌? 采访了国内最大的两个慈善机构——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以及多年从事慈善工作的几位资深《慈善家》杂志社社长王立伟、《中国首善》陈光标、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儿童希望基金会事业部主任张雯等人。
这次陷入商务部“捐赠门”风波的,是沃尔玛、谷歌中国、联合利华、诺基亚、贝塔斯曼、梅林克、美国礼来企业、德州仪器、欧尚集团、台湾中钢集团、山西海鑫集团、卓越置业集团的
这场风波的发端,其实可以追溯到一个月前。
根据本报的调查,5月20日,商务部网站刊登的“日常新闻发布”频道上传出“截至5月19日,外商投资公司、跨国公司、港澳台公司向灾区捐赠了约11.92亿元人民币”的消息。
5月27日,同类更新信息后,附上了excel格式的表。 “外商投资公司、跨国公司、港澳台公司对灾区的捐赠金表”显示了400多家公司的捐赠情况。 从此,夹着三股五股,商务部的这张“捐款捐赠物”表频繁更新。
原来,商务部信息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统计表整理后,试图提高捐款透明度,进一步激发社会捐款捐款热情,但没想到给12家公司带来了麻烦。 《中国信息周刊》6月25日报道)。
关注这份“捐赠清单”的媒体在等待了近一个月之后,敏感地挖掘出了足以引爆民间舆论的信息点。
6月18日,一家财经日报刊登了《检测公司对灾区捐款是否到位的约定》,商务部《捐款捐赠物表》显示,“截至6月13日,共有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企业等11家,当初约定的现金捐赠是否到位?
尽管这篇文章只有1000字,但采访了几家“捐款达不到”的公司后,得出的结论是:“大部分外资公司承诺捐款金额完全到位,部分已经超额实现。” 但是,之后,虽然有平面媒体对投稿的介入,“标语党”式的支持,但这12家公司迅速陷入了被民间舆论围攻的境地。
这一出人意料的大风波在该日报上发表声明称:“部分平面媒体的投稿在转载本报的报道时,任意更改了标题,但本报对此表示强烈反对。”
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开,就再也合不上了。
承诺捐赠但没有实现的12家公司突然成为部分媒体和读者“围剿”的对象。
最初几天,有关公司的反应不一。 大致分为两种类型。 一种是“以清白为目标”,用捐赠票据表示自己企业的捐赠已经收到。
另一种类型的,答应捐款确实不够,但各有各的说法。 例如沃尔玛的解释是,目前部分捐款不足,是因为企业必须根据灾后重建的进展情况,明确具体的捐款项目和措施。 根据谷歌的回答,剩下的金额需要决定企业向哪个第三方组织支付,包括选择、汇款、监督等过程。 据玫琳凯介绍,承诺捐赠的1500万元是长期计划内的赞助,从2009年开始的三年间,按照灾区重建的过程和计划,每年将投入500万元,支持灾区重建工作的恢复。
公司几乎众口一词“喊冤”,商务部似乎也坐不住了。
6月18日,商务部信息办公室在网站上发表了读者们称为“圆场”的声明。 “最近,一位读者对商务部媒体发布的《一窥表》中个别公司的捐赠承诺没有兑现提出质疑。 据了解,地震发生后,许多外资公司承诺积极捐赠,但公司捐赠必须选择合适的具体对象和捐赠渠道,公司承诺的捐赠也将花一定的时间逐步落实。 另外,部分公司承诺捐赠完毕后,没有向相关部门通报,导致个别读者误解了相关公司。 商务部有关机构根据公司捐赠新闻,及时更新有关数据。 ”。
事件发展到这种地步,无论是商务部,还是相关公司,“捐赠门”的风波似乎都将告一段落。 剩下的不过是“等”字。
继部分媒体和读者的“逼问”之后,开始出现缓和的声音,也出现了“对于‘捐赠无法送达’等几天再说”等评论。
但是,“等待”这个词似乎把问题回到了“捐赠门”骚动的出发点。 实际上,追溯这一波的始末,最初从商务部的“捐款捐赠表”中发现,并不是没有问题的媒体。 正好等了将近一个月之后,有“检查公司的约定”的报道,“灾区的捐款是否送到了。”
也就是说,一旦深入“捐赠之门”的波纹,问题如下。 再等多久是合理的? 外资企业、跨国企业、港澳台企业由于其文化背景的特质,捐赠过程不是需要时间吗? 外国企业在自己国家发生重大灾害的时候,他们的捐赠速度也需要像中国一样“等”字吗?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儿童希望基金会的工作部主任张雯也是国际儿童希望基金会的副总裁,有多年从事国际慈善事业的经验。
本报记者打她的电话时,她正忙着和别人工作。 说了“等一下”之后,我整理了张雯理的思路,告诉了记者。
“其实在国外,捐赠期持续较长是常有的事。 通常,海外公司每月向慈善机构发放一部分收入,与慈善机构协商。 例如:“捐赠100万。 每月给你10万。 必须在合同上写明“给多少的时候会做什么?” 因为慈善机构做项目并不是一次就把所有的钱都花完。”
关于不捐款和不捐款的情况,张雯说自己在美国做了多年慈善,没听说过有这样的情况。 “所有海外慈善项目都是分阶段进行的。 如果捐赠公司不中途出钱,这个项目就不能轻易进行。 对公司的负面影响相当大。 ”
重大灾害突然发生时,海外公司的捐赠反应如何? 捐款的“三年计划”和更高的计划不是也出来了吗?
张雯以美国“9.11”为例说:“他们反应非常快。 美国的慈善机构是专业的,分工固定的,一旦发生灾害,他们一定会看到自己能做的,马上行动。 但是,说到公司捐赠问题,要看捐赠的性质。 如果一次也不重复捐赠的话,那通常就是马上到账。 如果属于长期计划,公司在捐赠之前会和慈善机构说清楚。 例如,你分几次捐款? 你一次捐多少钱? 这些钱是干什么用的? 捐到一半就不捐的公司几乎没有。 ”
标题:“诺而不捐成慈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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