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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外地冷鲜肉在常德突然“走”不动了,相反,当地冷鲜肉在该地市场迅速膨胀。 双汇等外地冷鲜肉企业品牌的经销商似乎看不到整改的结束,纷纷将地方商检局告上法庭。
9月22日,双汇冷鲜肉经销商胡泽文向常德市武陵区商务局投诉案件开庭。
2008年7月31日,胡泽文店内15公斤新鲜排骨被武陵区商务局牲畜定点屠宰检测大队没收。 根据武陵区商检局颁发的[2008]第0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胡泽文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的特别规定》以及武陵区《外来冷冻鲜肉品管理实施细则》。
胡泽文的情况不是独家的,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常德双汇冷鲜肉经销商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2008年5月6日,武陵区双汇冷鲜肉特约经销商祝云利销售中的22公斤冷鲜肉被武陵区商务局定点屠宰检测大队工作人员没收。 此后,常德市区11家双汇冷鲜肉经销商出售的冷鲜肉相继被没收。
5月17日,常德市双汇冷鲜肉总代理王勇军和11家特约经销商老板接到武陵区商务局的《纠正命令通知书》。
“理由是,销售的冷鲜肉不符合武陵区的规定,禁止继续销售这类产品,要求5月19日前整改完毕。 ’王勇军告诉记者。
王勇军按照要求开始改进。 例如“1名专业员工第一时间到各部门更换门票,安排每批进出台账”,例如“联系工厂按照当地冷鲜肉标准包装”。
2008年6月24日,武陵区商务局牲畜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检查大队在武陵区甘露寺市场突然没收了王勇军门店中的227公斤生猪产品。
7月31日,大润发超市195公斤双汇冷鲜肉和个人家庭胡泽文15公斤冷鲜排骨被宰杀封存后被没收。 8月15日,常德市新一佳超市75公斤的双汇冷鲜肉被现场查获……
日前,包括王勇军在内的4名双汇经销商向常德市中院起诉武陵区商务局,案件被受理,胡泽文字首先开庭。
胡泽文字的代理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表明,武陵区商务局[2008]第0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所依据的国务院《关于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与事实没有任何关联,但按照《外来冷冻鲜肉品管理实施细则》处罚胡泽文一事,
《国务院关于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规定:“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胡泽文销售的冷鲜肉具体不符合它们的法定要求,但是武陵区商务局[2008]第0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证明。
胡泽文代理律师还认为,《关于外来冷冻鲜肉品管理实施细则》是武陵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制定发表的规范性文件,既不是政府规章,也不是法律法规。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则规定,行政机关没有依照本法规定法定根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 ”
记者获得的武陵区商务局向双汇冷鲜肉经销商发出的多份处罚通知中,未按照《外来冷鲜肉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记载“在指定场所换票、换证、实施检疫”等。
5月16日,武陵区商检局牲畜定点屠宰检验大队向王勇军发出的《纠正命令通知书》称,“总经销商(指王勇军本人)”未按质量、量、时间到指定地点换票、换证、执行检疫。 ”业内人士向记者解释说,“换票、换证件”是指冷鲜肉到武陵区内后,在肉的质量、检疫等方面再次检查并收钱。 双汇集团销售人员表示,常德等地区销售的双汇冷鲜肉由湖北宜昌双汇食品企业发货,出厂时接受了肉的质量、检疫等检查。
因此,双汇冷鲜肉经销商宣布“武陵区平均支付1吨冷鲜肉160元”。
标题:“常德冷鲜肉“垄断”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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