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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端午节的临近,餐饮费也逐渐进入高峰期。 在高朋满座的酒席上,芒果汁、木瓜汁、橙汁等各种诱人的“鲜榨汁”进入了人们的嘴里,流入了人们的身体。 但是,众所周知,鲜榨果汁实际上是加入10多种添加剂制成的“杂交产品”。

“餐厅违规自制“鲜榨果汁”逮到最高可罚10万元”

据调查,餐厅里自制饮料泛滥。 比较上述情况,卫生部于5月发布了两条餐饮新规《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办法》。 根据新法,餐饮经营者滥用澪水油、地沟油和随意添加剂的,违法灌装自制饮料、鲜榨果汁如下,欺骗顾客等行为,最高可处罚10万元。

“餐厅违规自制“鲜榨果汁”逮到最高可罚10万元”

我不相信一个木瓜能“榨取”四瓶果汁

售价48元的木瓜汁,服务员声称新鲜木瓜被榨干了。 但是,如果去实际的工作室,就会看到完全不同的景象。 工作人员只采用了几块木瓜,越来越多的是加入被称为“鲜榨果汁合伙人”的橙色液体和水。 你敢喝符合这个“默认规则”的“美容养颜、减肥健身的鲜榨木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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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们很担心这个“杂交产品”。 因此,这款“鲜榨果汁伴侣”中含有酸度调节剂、安赛蜜、香精、苯甲酸钠、柠檬黄、日落黄、诱惑红等添加剂。 如果完全采用水果榨汁,即使使用两三个木瓜也无法榨取一瓶果汁,但添加这种“鲜榨果汁伴侣”后,可以大量掺水保持饮料的口感、颜色恒定。 这样,一个木瓜就可以做三四瓶木瓜汁了。 一个西瓜可以做20多个西瓜汁。

“餐厅违规自制“鲜榨果汁”逮到最高可罚10万元”

随着夏天的到来,迎来了饮料要花钱的季节,现在,这样制作“鲜榨果汁”的生意很盛行。 很多酒店果汁业务外包给了鲜榨果汁的合作伙伴和作坊,这些大规模的承包酒店果汁业务制造商和作坊为了暴利几乎都使用了这种“鲜榨果汁”的制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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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饮料危害很大,但不断被禁止

根据四川省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协会的调查,在许多餐厅和火锅店,打着“天然”、“健康”、“营养”旗号的自制压榨饮料每瓶30元或以上。 但是,为了抑制巨大的利润和价格,这些餐饮店使用极少数的鲜榨原料和浓缩粉,用稀释和添加剂调制成所谓的“鲜榨饮料”,一个接一个地灌装,欺骗了顾客。 这种现象在一点上,低级餐厅、火锅店尤为明显。

“餐厅违规自制“鲜榨果汁”逮到最高可罚10万元”

据调查,在成都食品批发市场,制作果汁、花生乳等饮料的各种食品添加剂随处可见。 但是,仔细一看配料,我很吃惊。 例如,制作橙汁的添加物的外包装中,加入了糖、香精、食用胶、诱惑红、柠檬黄、酸味剂、柠檬酸钠等,但一个“橙”字都没有。 制作花生牛奶的配料中也完全没有“花生”。 据调查,一包(桶)重约5斤的添加剂售价10多斤,但可以制作50斤( 60斤的各种“鲜榨饮料”)。

“餐厅违规自制“鲜榨果汁”逮到最高可罚10万元”

“这些都是餐饮店兼职操作,完全没有技术指标,采用各种添加量自制的饮料,不仅营养无话可说,而且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四川省食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会投诉部主任吉礼这样说道。

违反新施行的“压榨”最高为10万元

据悉,春节期间经媒体曝光和相关部门调查,许多餐饮店的自制饮料开始消失,向顾客提供经“qs”认证的正规饮料。

但是,还有点利欲熏心的经营者,为了获得高额利润,偷偷向顾客推荐所谓的“生榨饮料”。 但是,随着卫生部正式实施的饮食新规,仅仅为了追求这些利益,利用添加剂乱造所谓鲜榨饮料的饮食场所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年5月1日,卫生部正式实施两条新规,对以回收食品为原料加工食品、滥用添加剂、采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使用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制造加工食品(饮料)的行为,于2009年新公布“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主管部门没收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所得以及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等,另外没收食品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收货金额不在1万元以上的,处以处分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厅违规自制“鲜榨果汁”逮到最高可罚10万元”

新规还规定,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公司,自法人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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