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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产品采用“红太阳”的标识,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被山东红太阳酒业有限企业向海淀法院起诉,并以侵权为由索赔50万元。 昨日记者了解到,双方诉讼达成和解,五粮液不再采用“红太阳”标志,但两家企业尚未透露和解金的具体数量。

“五粮液“红太阳”系列白酒涉嫌侵权停产”

山东红太阳酒业起诉称,他们企业成立以来一直生产和经营“红太阳”系列白酒,2007年8月承接山东祥酒厂“红太阳”系列商标后,被采用为该企业最重要的白酒商标。 但是,他们发现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中采用与他们相同或类似的“红色太阳”标志和字体,侵犯了他们的商标权。 因为,这家红太阳酒业向法院起诉了五粮液企业和北京的一家销售商,要求两被告停止生产、销售写有“红太阳”的一系列白酒,共同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和维权支出。

“五粮液“红太阳”系列白酒涉嫌侵权停产”

红色太阳被起诉后,五粮液企业从官网上撤掉了争议网页。 五粮液代理人对此表示,他与湖南浏阳河实业企业合作生产红太阳系列酒,但不负责该产品的销售,随后双方发生纠纷,引发了这场诉讼。 山东红太阳证实,该企业确实允许浏阳河企业采用红太阳商标,但由于浏阳河企业存在违约行为,双方中止合作,提起诉讼。

“五粮液“红太阳”系列白酒涉嫌侵权停产”

前天下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双方代理人进入法庭后,他们在开庭前进行了接触,明确了对第一个争议问题早日达成和解。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具体协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五粮液不再生产、销售写有“红太阳”的系列白酒,同意向该企业支付一定的和解金。 但是,这笔和解金的具体金额双方都向外部保密。 (记者王秋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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