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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灭活”后的罂粟籽上了杭城的架子》一文刊登后,网友反响强烈,关注如何才能搞清楚“灭活”。 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表示,目前“灭活”的罂粟籽确实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使用,但有关部门认为,“灭活”的认定很容易出现漏洞。 因此,在不久的将来,这种调味料有可能从超市和百货商店消失。
2000年,甘肃省农垦总企业(杭州市场销售的罂粟果调味料为该企业的子公司产品(据悉已向国家农业部提交了钴-60辐照“灭活”罂粟果的销售申请。 同年10月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致函甘肃省农垦总企业,考虑到罂粟种子不是麻醉药品管制品种,同意加工销售钴-60辐射“灭活”的罂粟种子,严格罂粟种子的“灭活”加工、储存、储存、保存。 2002年,国家卫生部又致函甘肃省卫生厅,正式同意罂粟籽作为食品香料管理销售。
甘肃省农垦总公司生产的罂粟实际产品已送到国家药监局接受检验,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介绍,最初,该企业生产的实验样品经中心检验被证明不合格,有害成分超过正常标准。 随后,经过该企业的反复解决和进一步加工,提交的实验样品被检测为合格。 因此,检测中心也只能确保输送给该企业检测的样品的合格性和安全性,对于大量生产的罂粟的实际调味料和输送给检测的产品的各项指标是否基本一致,中心没有检验过,不能保证质量。 该企业是否按照在大批量生产中输送检测样品的技术彻底解决毒性问题,需要市场监督部门和食品安全卫生检测部门加强控制。
随后咨询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 这位高姓负责人表示,2000年国家药监部门发出信件,允许罂粟果实作为调味料“灭活”,但由于“灭活”的认定容易出现漏洞,目前公安、工商、药监等正在就禁止罂粟果实调味料的销售进行协商。 今后能卖的只有用罂粟籽凝固的油。
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检测中心的一位研究者也表示:“罂粟的果实不可能没有毒。” “罂粟果实中也含有吗啡、可卡因等成分,像鸦片一样长时间食用容易中毒。 即使反复解决,也无法完全除去其有害成分。 ”
标题:“罂粟籽调味品可能禁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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