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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光明乳业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光明乳业诚致广大客户》一书,首次就郑州向客户道歉。 光明20日明确表示:“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企业存在用库存产品将在保质期内通过验收再利用生产。” 在昨天的“给客户的信”中,光明也承认了这种行为“不可接受,不可原谅”。 除了重申没有发现“从市场回收牛奶再利用生产”之外,光明否认了“早产奶”的存在,但光明打出的屏障仍然受到业界专家的质疑。
6月5日郑州光明山盟事件发生以来,迄今为止光明共发出了2份公告和2本给客户的书。 近20天后的昨天,光明才首次公开表示“为郑州山盟的事情给广大客户带来不安,深表歉意”。
6月20日,光明乳业在发布明确公告时表示:“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企业有时使用库存产品在保质期内通过验收再利用生产。”但并未表现出这一行为的性质。 在昨天的一本面向顾客的书上,光明确定表示这一问题“严重违反光明乳业相关管理规定,是光明乳业不允许的,也是不允许的”。 光明还表示,企业采取了“郑州光明山盟百利包生产线停产维修、光明商标采用权暂停、相关负责人免职处罚”等措施。 另外,光明向客户保证,光明乳业在全国各地的生产工厂都没有这种行为。
与6月9日和19日在浙江和上海相继曝光的“早产乳”事件进行比较,引起媒体的关注。 光明昨天首次说明了这一现象,标志着产品生产日期按照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光明乳业为“早产乳”找到的合理依据是:《明确乳制品生产日期信(食标“2003”42号)》,杀菌乳、灭菌乳、酸奶、炼乳等产品的生产日期在灌装、密封、冷却降温后,以及需要继续发酵的时间。 奶业还表示,企业将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不存在提前标示生产日期的问题。
但中国乳业协会理事王丁棉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一家公司的酸奶发现早产问题后,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邓煜表示该公司的酸奶生产日期没有问题,并以该委员会的“食标“2003”42号”文件为证据。 郝本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封信是国家《产品质量法》,对“生产日期是生产者生产成品检验的日期,是产品生产日期”的释义再次表示“释义”。
对此,王丁棉首先认为,对《产品质量法》的解释应由国家质检总局解释。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只是一个领域协会,不是立法和执法机构,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个释义没有法律效果。 第二,即使这个委员会一定要给领域一个说辞,但其解释并不充分,没有具体细节化的东西。 例如,必须确定地定义检查、发酵的具体时间是多长。 王丁棉说,就他个人而言,这是一封非常“含糊”的信,只是为了公司的违规而找“捣乱分子”。
光明昨天再次声明“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企业未发现从市场回收牛奶再利用生产”,对于河南电视媒体视频中出现的“光明回收苍蝇等臭牛奶”该如何解释?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昨天在上海乳业领域协会网站上发现了一份“反省光明回收采用变质奶”的未签名复印件。 本复印件以一位顾客的名义指出,郑州市政府相关部门正式调查结果既然未发现郑州光明从市场回收牛奶再利用生产的情况,则该结论意味着“河南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6月8日的报道为假信息或报道不真实”。 根据这份拷贝,该信息的作者说:“为了挽回媒体的负面影响,我们是否应该对社会、公司、顾客说些什么,我们还在等待。”
媒体报道和光明公告到底哪个是真实的? 这个光明自始至终没有答案。 昨天,记者联系了光明信息发言人横妍奇,但她还没有接电话。
光明郑州事件曝光后,从6月9日开始光明乳业连续被市场抛售,16日一度下跌,但尾市以4.03元下跌9.64%。 在此期间,光明乳业主要股东基金也进一步减持了股票。 最近两天,光明乳业入股,盘面出现回升势头,股价从4.17元回升至4.26元。 但是,昨天光明乳业给顾客送书后,受到诸多质疑,股价下跌,从开盘的4.26元跌到收盘的4.23元。
标题:“光明首次向客户公开道歉始终回避信息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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