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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2点左右,住在虎门的小陈,去了这个城市太沙路的附加酱汁吃饭,不料上来了一道和菜单完全不同的菜。 对此,酒店解释说“照片仅供参考”。 一位律师表示,对于菜单图标和实物出入较大的食物,如果商家不履行详细的告知义务,则属于霸王条款,没有法律效力。
有人指出,鸡翅米饭与食牌图标有很大不同
昨天下午4点左右,陈先生告诉南方日报的记者,当天下午,她来到一家增添了原创味道的餐厅吃饭,在楼梯过道上,端出了新的“鲇汁芬芳的鸡中翅米饭”,以鲜艳的颜色和好卖吸引了她。
但是,久违出现的“鲇汁香喷喷的鸡中羽饭”和自己看到的图大不相同。
“点的鸡的中翅和蒸的一样,而且肉很旧,鲍汁的鸡翅居然被叫做‘蒸鸡翅’”。 陈先生说,本来勾起食欲的食物引起食欲,显然是费用欺诈。
令陈先生气愤的是,当她呼唤服务员理论时,服务员谎称“照片以实物为基准”,服务态度也和订单前完全不同。 “这明显是商品错了。 至少这个菜名必须改为“鸡翅蒸”才能应对顾客。 ”陈先生说。
餐厅餐饮店的招牌上,“显示的图像仅供参考”
与上述情况相比,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这家度假店的经理张先生。 张先生说,事件的原因是客户认为这家店“鲇汁香鸡中翅米饭”中鸡翅的大小和色泽与面包的标示不同,要求说明。 最后加上酱味,为那位客人换了另一碗饭,道歉。
“我们不打算欺骗客户。 我们的餐券上明确记载着“显示的照片仅供参考,展出以实物为准”。 任何店铺都不想和客户发生冲突。 ’张社长在电话中强调。
当记者询问如何让同类事件不再重演时,张先生认为,这个问题他可以向总部反映,进行详细研究后再给予回答。 随后,记者从这家餐厅的餐卡和外卖单上看到,“显示的照片仅供参考,展品以实物为准”的字体非常小,位置不显眼。
律师说
图标和实物的差距太大的是霸王条款[/s2/]
广东海联泰达律师事务所的吴永斌认为,客户一般在未看到实物的前提下,参考照片进行订购等行为。 作为商家,如果实物和图标在颜色等方面不完全一致,会提醒客户,事先告知,或者在图像中以强调字体进行介绍。 如果业者没有履行让顾客充分理解的义务的话,至少应该不要让差异变大。 否则,这就是霸王条款。 实物和照片明显不一致,客户难以接受。
吴永斌建议,如果客户遇到类似事件,可以向客户协会投诉。 如果不顺利,可以因民事纠纷起诉业者。
另外,客户吃饭时,对于商家的促销单张、实物照片、他人的证言、收据等建立费用关系的证据,也需要注意保存,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维权。 方镇彬实习生罗日升记者
原文地址: ce/cysc/sp/info/07/12/t 0712 _ 21003949.shtml
标题:“鲍汁鸡翅上桌变清蒸虎门一餐馆被指货不对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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