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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包装折磨着客户,浪费了很多资源和能源。 但是,由于包装标准的缺失,过度包装的现象经常被禁止。 日前,《限制商品过剩包装通则》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了审查委员会的审定,该标准提出了限制商品过剩包装的基本要求、限定要求和计算方法。 其中,对某些商品包装的有限要求是强制性条款。
“罪魁祸首”是造成大量资源浪费,威胁日益严峻的生存环境和紧张的资源,与我国倡导的节约型社会建设主旨背道而驰。
“第二大罪”因目前我国包装废弃物回收率低,成为城市垃圾的第一大来源。
“第三大罪”即过度包装助长了顾客送礼之风,滋生了贪污腐败,污染了社会风气。
《通则》中提出限定要求的商品第一是饮料酒、点心(月饼除外)、化妆品、保健食品、茶叶、粮食等6种商品。 限定的要求既体现在这些商品的包装空间隙率,也体现在包装级数上。 包装空间隙率是商品销售包装内不需要的空间的体积与商品销售包装体积的比率。
包装级数是完全包裹产品的包装级数,不包括直接接触产品的初期包装。 标准中,饮料酒、点心、化妆品、保健品、茶叶的包装层数均在3层以下。
按照标准,除饮料酒、糕点、化妆品、保健品、茶叶、粮食6种商品初期包装外,所有包装价格合计不得超过商品出厂价格的15%。
标准要求商品包装要做到材料合理化、材料减量化、结构简化,并在此基础上严格控制包装价格。
材料优化:根据商品特点和质量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 商品包装应使用单一材质或材质容易分离的包装材料; 包装材料最好使用资源丰富、可回收利用的材料。
材料减量化:在满足商品包装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合理设计,及时判断包装材料的采用,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量。
结构简化:在满足包装基本功能诉求的基础上,简化包装结构和功能,不得使用繁琐的形式或多或少的结构。 不要附加不必要的额外功能。
国家标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多年来,我国商品过度包装问题非常严重,标准不足是商品被禁止过度包装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此,国家标准委员会紧急部署,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工业和费用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研究所具体研究和起草商品包装新标准。 新标准中提出限定要求的6种商品是社会各界关注包装问题的几类商品。 根据我国商品包装的快速发展状况,及时完善这一标准,增加一点要求。
对突出商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限制个别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等。
标题:“打击商品过度包装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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