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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法令》实施的第一天,记者在北京发现,合格塑料袋存在供给不足的大问题。 塑料袋的收款范围不统一,小店偷偷免费提供,移动运营商依然提供超薄塑料袋。 上海襄阳北路的超市里,中号的塑料袋卖2角,不远的便利店里,同样型号的塑料袋卖3角。 ( 6月2日《新京报》、6月1日《新民晚报》)
据笔者介绍,“管制令”的负面效果今后也会出现很多吧。 因为,“管制令”不是“禁止令”,本来就不是长远的计划,反而有可能带来以下不好的情况。
其一,商家竞相利用塑料袋盈利,迫使厂家继续生产各种合格或不合格的塑料袋。 塑料袋收钱,对商家来说可以说是求之不得的。 实际上,出现了很多有偿采用塑料袋来获利的事情。 相信将来会出现大量免费送塑料袋拉客,或者利用“自带”塑料袋出售的机器杀人的现象。 在优势的推动下,制造商将继续生产各种合格或不合格的塑料袋。
其二,市民习性花钱方便后,塑料袋的采用率很快就会恢复。 根据以往的经验,人们的习性不会轻易改变。 多年来“方便了”的中国人,突然因为不得不多花几毛钱而放弃采用塑料袋,对贫困阶层来说可能很有效,但对大多数国民来说可能是不可能的。
笔者认为,要真正控制白色污染,必须执行全面、彻底的“禁令”。 在“管制”实施的今天,应该尽量缩短“管制”这一过渡性政策的实施时间。 政府和有关部门目前应大力推广教育,利用电视、报纸等平台开展立体推广,重点做好《禁令》家喻户晓两个方面的工作。 二是拨出专项科研经费,加快环保购物袋的研究,早日实现环保购物袋的大规模生产,同时统一价格。
标题:“限塑令并非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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