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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消保委员会举办了葡萄酒国家强制标准实施问题研讨会,有关专家提醒客户,目前市场上的所谓年酒是商家炒作概念的。

年葡萄酒不如陈好吗? 国家强制标准实施前生产的年度葡萄酒应该上市吗? 最近,四川省顾客权益保护委员会在成都召开了葡萄酒国家强制标准实施问题座谈会,与会专家对顾客关注的话题作了权威的说明。 专家提醒客户,目前市场上的所谓年酒是商家创造的概念,客户必须合理应对。

“葡萄酒越陈越好之说不科学”

客户代表邢先生作为投诉人出现在座谈会上。 今年3月,邢先生在一家超市买了5瓶葡萄酒。 买酒后,看到酒瓶标签上写着年,店员解释说上面的目标是生产年,葡萄酒越陈越好。 邢先生后来查阅相关资料时发现,所购葡萄酒年表记载不准确,有些厂家建厂才三年,但其标记的葡萄酒年份在十年以上。 于是邢先生向四川省消保委员会投诉,要求该超市与厂家联系,提供所购葡萄酒生产年的说明、储存记录、符合葡萄酒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说明等,如生产年与标识不一致,将购买款加倍返还。 经四川消保委员会调解,超市承诺退货。

“葡萄酒越陈越好之说不科学”

与年葡萄酒对陈越好的说法相比,中国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成都站副站长黄明刚认为,年葡萄酒好不好取决于当年采摘的葡萄,葡萄的质量受土壤、天气、水分、微量元素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所以年葡萄酒对陈越好的说法很科学

“葡萄酒越陈越好之说不科学”

与过去的标准相比,今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葡萄酒国家强制标准( gb15037-2006 )中,关于葡萄酒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更加严密。 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年份葡萄酒、品种葡萄酒、产地葡萄酒的问题,新标准给出了定义。 另外,新标准的定义是强制条款,例如,年葡萄酒的年份必须指葡萄被采摘的年份,该年份的葡萄汁含量必须在80%以上。

“葡萄酒越陈越好之说不科学”

但是,一些专家和顾客代表表示,尽管有了新的标准,但如何识别年份葡萄酒及其比例仍然是一个难题,顾客经常因此陷入维权困境。 年份葡萄酒难以鉴定除了与技术有关外,还与相关公司未留样品或当年生产该批次年份酒的相关数据有关。

“葡萄酒越陈越好之说不科学”

专家认为,既然标示为年度葡萄酒,制造商应保留样品,以备相关部门、客户咨询之用。 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举证不及时的责任,相关部门也可以据此认定制造商的行为为虚假的推进并进行调查。

相关律师表示,由于举证困难,缺乏相关专业信息,顾客在维权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因此,今后制定《顾客权益保护法》时,有必要进一步扩大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范围。 这不仅有利于保护顾客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推进厂家、经销商的规范经营。

“葡萄酒越陈越好之说不科学”

葡萄酒国家强制标准实施已近半年,四川消保委员会最近对市场上的年份葡萄酒进行了调查,只有部分葡萄酒符合新标准,其瓶子标签上标注的相关数据表示葡萄采摘年份。 对此,许多制造商和经销商解释说,葡萄酒的新国家标准适用于实施日以后生产的葡萄酒。

“葡萄酒越陈越好之说不科学”

四川省质监局的标准化到处都是宋毅不承认这个说法。 宋毅说,根据《标准化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不符合强制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进口。 根据这项规定,从今年1月1日开始生产、销售、进口的年度葡萄酒,标示年必须是葡萄采摘年,不符合该强制标准的产品应该上市。 宋毅部长表示,根据他近年来掌握的相关情况,包括白酒、黄酒、葡萄酒在内,许多厂家、商家称呼的年酒其实是炒作的概念,客户要合理处理市场上的各类年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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