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20字,读完约2分钟
7月5日,北京市消协投诉部主任朗丹科根据客城服务管理广播报道,酒店无法提供收据时,客户必须第一时间向税务机关报案,并可以拒绝付款。
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正好被要求开餐单,被拒绝了,但最终没有勇气维护维权到最后,这很不自然。
在一家餐馆邀请朋友吃饭时,我习性地要求开发票,但被服务员断然拒绝了。 我们是学校的内部公司,没有收据。 我们在墙上说得很快。 抬头一看,还看到了这样的告示。
这家餐馆的做法显然是违法的。 我拒绝付款,要求见酒店经理,被妻子阻止了。 之后,一个同学也开始抢东西,他说不要收据。 我不得不赶紧付钱离开。
肚子一饿,碰巧看到北京市消协的官员劝客人在酒店没有收据时可以拒绝购物的新闻。 但是,刚刚经历的这个现实维权不自然,这向我们说明了客户对没有收据的酒店说不要很容易。
从法律的应变水平来看,北京市消协鼓励酒店在无收据时拒绝购物,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但是,法律的应答状态和真实状态之间有很长的距离。 如果有关方面不能经常提供迅速有效的通道,光是这个距离很多人就害怕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利。
其实,现在在酒店吃饭却拿不到收据,早就是普遍现象了。 几乎每个人都知道酒店不给发票是违法的,但很少有身体会认真对待。 大多数人像我一样,受到面子、场面、气氛、身份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最终不得不放弃维权。
表面上看,不敢维护权利归根结底似乎是客户自身的原因,但毕竟维护权利的渠道本身并不通畅,也是有效的。 事实上,如果税务部门能够充分考虑到客户事先索要发票时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强制各酒店各桌打印电话、电子邮件等有效的报警方法,成立专门的报警解决大队,接到报警电话后马上赶到现场解决问题,大部分客户都会 主张真正权利的人多了,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后,酒店必然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再给发票。
随时确保维权渠道畅通、快捷、比较有效的政府活动,比简单地告诉顾客没有收据时有权拒绝付款,更能提高用户消费权利的勇气、潜力和决心。
标题:“客户拿什么对无发票的饭店说不”
地址:http://www.exzhan.com/spzx/135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