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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的玉米[/s2/]

阳光下没有新的事情,但也有荒诞的事情。

正是玉米收获的季节。 漯河市鄞城区鞖城镇竟然要求农民出具玉米“采伐证书”、“准运证书”,每亩要交500元。 付不起钱的农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玉米成熟,却没有收获。 为了防止有人擅自收获,镇上特别采用了讨人喜欢的运动服在各村的田地里巡逻( 9月17日《大河报》)。

“愤怒的玉米”

为了收获玉米而制作“两个证”,一看就知道的鬼话,他们也会想出来。 不仅仅是思考,还付诸实行,令人惊讶的是权力被滥用到了什么程度。 难道,权力在一些人手中真的只不过是橡皮泥,想怎么握? 幸运的是,事件被媒体曝光了。 否则,裴敦以推动事业的力量,恐怕必须把废话进行到底吧。

“愤怒的玉米”

所谓荒诞,从目前的状况论来看,似乎不管发生什么都不可怕。 可怕的是,我们不擅长如何“将坏事变成好事”。 所以,危机公关已经成为现在流行的工作之道。 这些连基层乡镇都熟悉这条路。 因此,玉米通行许可事件曝光后,裴敦负责人紧急会见记者,称“为了加快秸秆的综合利用”。 领取通行证的费用包括“秸秆禁止焚烧保证金的约定”、“农户砍伐秸秆后,提取到指定地点和秸秆田地的,保证金将立即归还”、“城镇政府绝对不存在所谓的敛财现象。 如果被发现了就认真解决。”

“愤怒的玉米”

光听那句话,他们就以为是在为民业实际工作,但照他们的方法来看,他们只是睁着眼睛在胡说八道。 为了办证件收钱,他们宁愿办农民的玉米烂在地里的办公证件收钱,他们也宁愿请负责人来田间地头巡逻,以防小偷。 为了办证件收钱,他们宁愿践踏法律随便逮捕人……这是“为了加速秸秆的综合利用”吗? 这其中真的绝对不存在“筹钱”的现象吗? 我在想,如果媒体没有曝光这件事,他们真的会那样吗?

“愤怒的玉米”

更令人生气的是,町的负责人说:“好事应该做好。” 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在做“好事”。 很明显,眼睁睁看着农民逼得自己的玉米熟得不能切,那不是坑农害农,是什么? 为此一点也不感到内疚,也有人不脸红地说“这是件好事”。 他们感受过玉米的愤怒吗? 如果这样的“好事”蔓延到他们自己的头上,他们还不知道会不会说“好事”。 之所以说“好事应该会顺利进行”,也许是让我来感叹,没有做到收取费用不向媒体曝光这一“两面光”。

“愤怒的玉米”

给玉米做“两证”,本身已经是荒唐的事了,但却毫不关心,像是受到了严重的不公平待遇一样被媒体巧妙地粉饰。 本来,不直也坚强,勇气可以让人昏厥。 为羞耻的丧失而哭泣。 我们的媒体似乎也失去了追问的能力。 有《报必录》。 是说实话还是说谎,我也不善于区分。 媒体这种责任的空洞,即使不是有意的,在某种意义上也助长了这样那样的丑恶。

“愤怒的玉米”

向玉米发放《采伐证书》、《准运输证书》,作为古今先驱,足以载入玉米史册。

标题:“愤怒的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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