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16字,读完约3分钟
目前,达能与娃哈哈相比的所有国内国外诉讼都已经被判刑以失败告终,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达能2008年上半年财报显示,其法律诉讼费用达到5700万欧元(约人民币5.7亿元)。
国内备受瞩目的宿迁娃哈哈起诉毕马威侵权纠纷的案件判决至今已超过一个月,毕马威表示没有履行道歉和赔偿,准备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正好在这个时候,娃哈哈集团收到了英属维尔京群岛(以下称为“bvi”)高等法院的新判决令。 该判决令驳回了达能指定毕马威为娃哈哈非合资企业继承人的娃哈哈和达能非合资企业冻结和接管外方股东资产的诉讼请求。 达能方面输掉了世界性的诉讼。
毕马威事件的始末
2007年11月,达能亚洲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金加等人在bvi向法院起诉娃哈哈在当地注册的娃哈哈和达能非合资企业及外方股东,以这些外方股东与娃哈哈合谋诈骗达能的资产利润为由,将达能指定的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作为非合资企业进行交易。 虽然不是合资企业的企业和达能没有任何关系,但是达能没有告知被告的到来,只是达能亚太管理有限企业董事长秦鹏的推测、传言等不实之词,要求法官任命比马威为受益人,冻结和接管不是娃哈哈合资企业的外国股东资产。
此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继承人在中国境内行使交接权。 2008年7月,宿迁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将毕马威告上法庭,认为毕马威的行为违反了中国法律,侵害了他。 11月27日,宿迁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娃哈哈的诉讼请求,向毕马威道歉,要求赔偿人民币30万元。
宿迁战败后,毕马威对结果表示不服,主张与律师考虑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到现在为止,判决已有一个多月没有向娃哈哈道歉和赔偿。
bvi法庭判决冻结解除令和交接令
去年12月17日,bvi高等法院就此案进行开庭审理,一审判决驳回达能一方的诉讼请求,取消批准毕马威作为接管娃哈哈非合资企业财产的冻结令和交接令。
英属维尔京群岛最高法院的判决令还要求达能方面支付此案产生的相关费用,并要求达能在14天内向上诉法院提出未决的上诉中止申请,娃哈哈方面通过特权决定是否中止。 该判决令意味着达能根据bvi法院的判决占有、支配娃哈哈非合资企业,并试图从中获得有利于斯特哥尔摩仲裁的证据,一举两得的计划失败。
bvi法院法官rita justice olivette-joseph先生在判决书中确认了以下事实:。 [/s2/]
一、“如果达能方面的立场充满了斯德哥尔摩仲裁案,我想达能方面不会在本法院提起诉讼。 他还观察到,抵达达能方面的意愿是,这些法律程序在斯德哥尔摩仲裁院裁决之前暂时停留。 “所以在我的判决中,在考虑到所有情况的基础上,正义并没有要求法庭下达这个命令。 ”
标题:“达能对比哇哈哈全球诉讼均告失败”
地址:http://www.exzhan.com/spzx/142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