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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会纳入管制令的范围吗? 由于对监管的理解不同,记者昨天访问了上海部分餐饮店,得到的答复五花八门,多家餐饮店自动“升级”。 我打电话给商务部改革司咨询了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发表的相关补充意见没有将餐饮店列入商品零售场所。 这是因为现在餐饮店也不在“有偿录用”的范围内。

“餐饮店暂不限塑续专家称外卖可收钱”

上海市经委相关人士也于昨日表示,以《商品零售店塑料袋收费录用管理办法》规定的“各类超市、商场、贸易市场”范围为基准,餐饮店暂时不纳入“有偿录用”的管理范围。

昨天,记者在汉口路的新旺茶餐厅看到,橱窗上贴着从6月1日开始餐厅实行打包袋收取1元的告示。 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为了响应《限塑令》,也是为了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再利用率。

另外,据了解,肯德基、振鼎鸡还提供免费销售的环保塑料袋。 店员表示,快餐业不在限制令范围内,该店也没有接到塑料袋有偿提供的通知。 麦当劳、汉堡王等两家店在外卖时免费提供纸袋。

在汉口路的可赞坊面包店,店员把面包都放进了食品袋里。 记者索要塑料袋时,被告知需要收0.1元钱。

另外,书店和文具店也将自己的“升级”纳入了限制命令的范围。 在湖北省路上的文具店,商家表示为了响应“限制令”,不再免费提供塑料袋。 而且商家已经设置了4种收钱塑料袋,根据规模,从0.1元到0.4元不等。

据一位市民称,一家商店按新规定收钱。 例如,原本免费提供纸袋的店开始收钱,杂货店提供的包装袋也另外收钱,这被怀疑是商家的动机是为了节约资源,还是借机会再赚钱?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工商总局发布的相关补充意见显示,《管制令》的适用范围从超市、商场、自贸市场等扩大到餐饮店、药店等零售场所。 这条新闻使得上海餐饮店自动“升级”,开始执行“管制令”。

“餐饮店暂不限塑续专家称外卖可收钱”

但是,记者昨天访问商务部官网,在《关于〈商品零售店塑料购物袋收费采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决意见》中列举的5条意见均未提及将餐饮店纳入购物袋“有偿采用”的范围,确定了“商品零售店”的定义 “是指提供所有商品零售服务的公司和个体经营店的经营场所。 ”

“餐饮店暂不限塑续专家称外卖可收钱”

昨天,我打电话给商务部商业改革司相关负责人,得知三部门联合发表的上述补充意见没有将餐饮店列入商品零售场所。 这是因为现在餐饮店也不在“有偿录用”的范围内。 一些媒体关于“餐饮店提供塑料袋必须收钱”的报道,是对补充意见的误读。

“餐饮店暂不限塑续专家称外卖可收钱”

不应该拘泥于场所评价的界限范围

关于收费采用塑料袋的范围,一些专家提出了不同的观点。 《限塑令》制定专家组成员、中国塑料协会再生利用专业委员会副会长董金狮表示,不应该拘泥于地点来评价限塑令的收款范围。

董金狮认为,不应如实捕捉《管制令》,而应着眼于《管制令》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有关部门规定塑料袋“有偿采用”,是为了进一步限制塑料袋的采用,逐步改变顾客花钱的习惯,提高环境保护的意识。 关于餐饮店,董金狮认为应该一分为二。 客户要求打包剩下的东西时,不应该另外收钱。 毕竟不是单独标价的商品,但外卖可以纳入收钱范围,大量采用外卖塑料袋,不会造成污染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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