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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北京永和大王餐饮有限企业被指控销售不洁食品的案件在朝阳法院开庭两次。 今年8月26日,住在海淀区的王先生肠胃不适,因腹泻被送往医院后,在医院被诊断为急性胃肠炎,诊断为“伴有中毒症状”,住院4天后,王先生又在家休息了3天痊愈。
王先生说,事发当天,他休假在家,只吃了两顿饭。 都是永和大王点的外卖,上午点的是豆浆、包子、油条、蛋包饭。 下午点了豆浆、三碗鸡饭、蛋包饭,吃午饭几个小时后发病。 他认为永和大王提供的外卖食品有质量问题,在与永和大王谈判无效后,在朝阳法院起诉永和大王,索要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恤金等共计9400多元。 但是,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朝阳法院一度开庭引发调解未遂。
朝阳法院28日就此案再次开庭,双方均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 原告方王先生向法院提供了医院出具的检验和住院说明、假期和收入说明以及当天订购的食品复印件在内的手机录音,并且永和大王提供了该产品多年年检的合格报告和案发当天出售的食品总数,表示案发当天除了客户王先生外没有其他任何问题。
据永和大王介绍,产品配送实施统一配送,有严格的保质期,并设有负责人进行检查。 而且,销售的豆浆都是刚磨好的豆浆,豆浆的保质期只有两个小时,到了这一点就要扔掉。 被告永和大王认为销售的食品没有问题,没有同意原告的赔偿要求。 站在同情的立场上,我想退还王先生当天订购的费用,并赠送永和国王的优惠券。
客户王先生表示,事发后他一直与永和大帝积极谈判,但对方保持消极态度,只赔偿餐费,他对此表示无法接受。 据说朝阳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判决。 (北京晨报记者邵瑞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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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永和大王被诉食品不洁案二次开庭称只返还饭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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