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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河南商报报道,今年10月,炸鸡行业网红“叫鸡”因采用违背社会良好风气的推广用语而受到处罚,随后11月,被人们熟知的绝味鸭脖(长沙绝味食品市场,

这件事在餐饮行业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新媒体被指责为什么要推动“底线”。 随着新媒体的兴起和“网络餐饮”的兴起,触目惊心的文字和设计开始出现。 什么作风才不是给自己挖坑? 博出的广告能走多远?

【件1】无味的鸭脖因涉黄广告被罚款60万元

今年11月1日,众所周知的无味鸭脖在天猫旗舰店投放了卡通图案的广告,但由于画面充满性含蓄、用语低俗,一上市锅就炸了,很多网友都说不适应,于是这个“黄色

另外,鸭脖官方微信发售的“我不预售。 我是玉兽”的文案也在讨论中。

据当地媒体报道,涉嫌此文媚俗,引发网络舆论负面评论,长沙市工商局分别于11月6日和11月22日对广告发布者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企业和广告经营者长沙汇邦广告有限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

12月22日,长沙市工商局下发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对广告发布者和广告经营者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据悉,12月22日当天晚上,无味的鸭脖分别在官网上与此事进行对比并发出道歉信,称工商部门真诚接受了对此事的处罚决定,并进行了自我调查和整改。

【事情2】网红“叫鸡了”罚款50万元

无独有偶,餐饮网红企业品牌“呼鸡”今年10月被上海市工商行政执法部门罚款50万元。

关于处罚的原因,根据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从年7月开始到事件发生,为了吸引顾客和合伙人,通过官网、wechat公共平台和合作店,“叫了鸡,没有性生活的鸡,和她一条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款的规定,责令该企业停止发布广告,罚款50万元。

据悉,该企业品牌隶属于上海台享餐饮管理有限企业,目前正在调整店面招牌、菜单、产品名称等。 例如,据外卖平台称,产品名称已改为“叫童子鸡、叫鸡条、叫鸡米花”等。

【访问】绝妙的鸭脖加盟店说处罚没有影响生意

近日,河南商报记者走访郑州绝味鸭脖店和“呼鸡”店,获悉郑州绝味鸭脖和“呼鸡”店均为加盟形式。

味首郑州冉屯路店店长表示,大家都知道总企业被相关部门处罚的事情。 但是,他认为政府部门的处罚只是比较总企业,不会影响加盟店的生意。 另外,无味的鸭脖来到郑州多年,客户信任度依然很高,整体上自己的生意没有受到影响。

“郑州:绝味鸭脖、网红餐饮“叫了个鸡”因广告低俗被罚,引起网友和业内大讨论”

洪先生是郑州“呼鸡”的加盟商,他在人民路上开了一家店。 他说,虽然目前郑州的“呼鸡”店不多,但郑州有很多企业品牌的炸鸡店占领了市场,竞争非常激烈。 洪先生说,由于自己选址不当,竞争压力很大,近期将关店。

【大讨论】

对此,网友们展开了大讨论,现实中有人觉得餐饮店名字有点“粗俗”、“不自然”,也有人认为公司广为人知,风俗形式的宣传无可厚非,但必须把握程度。

其实,含黄色的广告有一百多年的历史。 例如,作为文字界的标杆杜勒斯以“一骑当先”的姿态引发了众多话题。 在饮食领域,“只做鸭子”、“请了鸡”等,通过店的招聘、促销等进行色情打磨的公司也不少。 怎样才能把握幽默与风俗之间的程度?

“郑州:绝味鸭脖、网红餐饮“叫了个鸡”因广告低俗被罚,引起网友和业内大讨论”

1.文字应与产品本身相关联

河南省餐饮酒店领域协会副会长、河南省酒业商会会长钱波认为,对公司来说,文字和其他宣传复印件都应该与产品本身的复印件相关联。 例如,杜蕾斯的宣传文案与产品本身有关,但对于餐饮公司来说,如果模仿杜蕾斯与“黄色”等搭配,则宽度太宽,一定不合适。

“郑州:绝味鸭脖、网红餐饮“叫了个鸡”因广告低俗被罚,引起网友和业内大讨论”

另外,店名也是宣传的一部分,所以应该慎重考虑。 他认为,在新媒体盛行的时代,各企业品牌在宣传时都想出新奇的招数,但这一切都应该有底线。 公司在无底线营销中,追求无底线知名度,肯定是违反相关法律的。

2.饮食公司要长期去,不能只靠风俗

郑州大学副教授、广告学部长颜景毅表示,首先,餐饮企业品牌违反广告法的行为不可取,应予处罚。 他认为做这个广告的人不擅长法律。 因为不管是法规、职业道德还是职业底线,都不允许这个广告存在。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风俗广告? 颜景毅认为,因为它可以引起人们的关注。 发出这样的广告,可能是公司本来就准备受罚,处罚不足以伤筋动骨,经济损失不大。 但是,被处罚后,公司越来越受到多媒体的关注,并且有了放大的效果,成为了第二次发布。 颜景毅说,这种行为对公司来说,短期好处可能会受到影响,也可能不会受到影响,但从企业品牌的角度来说,企业品牌的信誉度一定会受到损害。 餐饮公司要长期走下去,光靠风俗性的企业品牌宣传是不行的,任何宣传文案都必须与产品本身的性能相关联。

“郑州:绝味鸭脖、网红餐饮“叫了个鸡”因广告低俗被罚,引起网友和业内大讨论”

另外,一些店以风俗之名博得人气,人们可以容忍一定的笑话性,但要长期下去就必须依赖产品的质量。

3.新媒体也遵守广告法

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的李华阳律师认为,广告法已经对宣传推广做出了确定的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以下情形: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气。 (八)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复制品。

“郑州:绝味鸭脖、网红餐饮“叫了个鸡”因广告低俗被罚,引起网友和业内大讨论”

在他看来,关于普及用语是否违背社会良好风气,虽然在法律上没有定量化,但应用社会主义道德观进行评价。 市民认为公司推广用语、门店招聘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他还提出,在新媒体蓬勃发展的今天,公司应该加强新媒体宣传的法律意识,合法地创作推广广告文案,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转载: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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