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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终身制的登记,确定“不可”和“必须”

对我国健康食品领域来说,2005年7月1日是难得的一天。 关系到健康食品市场命运的《保健食品登记管理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将从这一天起施行。 前者对保健品的注册、功能和包装做出了确定的规定,提高了准入门槛,后者为规范目前奇怪的保健品广告市场提供了法规指导。

“两新规今日实施双重约束逼4000保健品下岗”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新的《保健食品登记管理办法》呈现出以下优势: 首次取消保健食品注册终身制,开始五年一次的审批动态管理; 严格定义健康食品,规定健康食品的名称和宣传功能不得采用明示或含蓄的治疗作用复印件。

“两新规今日实施双重约束逼4000保健品下岗”

业内人士表示,每五年考核一次的动态管理可以有效提高保健食品的质量,便于客户鉴别保健食品的真伪。 另外,将消除健康食品市场有批号而无产品的奇怪现状。 根据今年年初中国卫生协会的市场调查数据,截至去年6月30日,国家共批准3829家保健食品6009家,但只有1917家开始销售,三分之二的产品未出现在流通渠道。 该人士认为,新法规的出台,将改变这种“只需进入就不会后退的混乱局面,约4000种“休眠健康食品”将退出市场。

“两新规今日实施双重约束逼4000保健品下岗”

如果说《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对健康食品的普及有限制作用,那么今天实施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不得详细规定为普及健康食品的“必须项目”。 “根据规定,从7月1日开始,所有健康食品广告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查后发布。 保健食品广告中必须证明或者表示“本产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 以下普及明显被禁止。 包含与药品混淆的用语,直接或间接推进治疗作用; 如果包括主张产品为祖传秘方的“安全、“无毒副作用、“不可靠”等约定; 主张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绝对化术语和表达的情况或健康食品是常规生活或疾病治疗所必需的; 包括效率、治愈率、评价、获奖等综合评价复印件。 中国保健协会秘书长朱康认为,根据这一规定,减肥类保健品广告等多种保健品广告将出局,但新规定对治理我国保健品虚假普及盛行的现状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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