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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盒不到10元的猪头肉,但用了三个包装箱。 昨天( 5日,经北京市通州工商分局永顺工商所调解,该超市向客户道歉。
赵先生在通州西门的超市买了一盒猪头肉。 回家后,她发现这块猪头肉单层采用了三个包装箱。
因为在称超市重量时一起叫了包装箱,赵先生向通州工商分局永顺工商所投诉。
工商人员分别称量了带包装和不带包装的熟食,发现两者相差0.2元至0.3元。 超市表示,只有单层包装,箱子特别容易变形,“为了清洁副食品的包装,重叠了两个包装箱。 ”。 他们还说其他超市也在这样做。
工商部门当场责令商家改正,指出这是普遍现象,但超市应在醒目位置公示,让顾客选择是否“这样包装”。 调解的结果是,超市值班经理代表超市郑重向赵先生道歉,并承诺赔偿赵先生的损失。
标题:“一盒猪头肉仨包装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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