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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人们去超市买食品时,大多关注食品的生产日期,但忽视了保管食品的温度是否满足要求。 事实上,保存温度是否合适直接影响食品的味道、质量甚至保质期。

国家出台的《超级购物环境领域标准》于去年10月1日实施。 根据《标准》,储存生鲜区域的商品和原材料辅料必须配置必要的低温储存设备。 冰箱(柜体)温度为-2℃至5℃,冰箱)温度低于-18℃,热盘温度可达60℃以上。 另外,在超市使用的开放式冷冻柜中保管冷冻食品时,必须严格限定在标识线以下。

“需冷藏未享冷藏待遇超市食品要防中暑”

经常把有温度残留的食品想象成“温度敏感”食品,那么在超市里,这种容易“中暑”的食品是怎么残留下来的呢? 日前,记者走访海口几家超市时发现,许多“温度敏感”食品没有受到“低温冷藏”的待遇。 许多超市为了装很多商品,忽视了冷藏箱的警戒线。

“需冷藏未享冷藏待遇超市食品要防中暑”

在海口国贸路的一家超市里,这家超市一个冷藏箱的温度为7℃,另一个为6℃,都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 在另一家超市,盛水饺的冷冻库温度为-17℃,低于规定标准。 记者还观察到,许多巧克力外包装上写着“贮藏温度为10-22℃”,少许干白、干红葡萄酒的贮藏温度应为10-15℃,但超市内的实际温度明显偏高。 某超市冷库内各类火锅配料明显超过了限定的警戒线。

“需冷藏未享冷藏待遇超市食品要防中暑”

海口一点的小区附近的小型超市没有空调制设施,室内外温度差不多。 在这种情况下,“温度敏感”的食品几乎不可能享受冷藏,冷藏箱里只有季节的饮料和冰淇淋。

但是,对于应该享受冷藏待遇、没有在规定温度下保存的“敏感食品”,也有不少客人不太在意。 “通常,购买食品时会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但没怎么观察残存温度是否合适。 ’客户杜先生说,即使买了东西回家,她也应该尽快吃完,食品不会变质。

“需冷藏未享冷藏待遇超市食品要防中暑”

省人民医院营养专家表示,严格来说,如果食品没有达到要求的最佳残留温度,味道、营养都会受到一点影响,特别是牛奶类的保质期会相应缩短。 如果超过保质期,证明这种食品绝对不能吃。 为了吃新鲜食品,相关人士建议,顾客夏天购物时,最好打折食品的保质期,尽量选择“刚出生”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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