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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声援8月6日开幕的第四届哈尔滨啤酒节,黑龙江省啤酒制造公司日前将休闲广场喷水池中的清水换成啤酒,建成了被称为“全国第一”的“啤酒喷泉”。 这是典型的奢侈浪费行为。

组织公司的营销活动宣传一个产品是无可非议的,追求奇特的胜利和轰动效应也不为过,付出一定的价格是不可避免的。 但凡事都需要掌握一个尺度,公司要承担社会责任,不能越轨。 用啤酒做喷泉,不管是为了炒,还是为了上色,无论是像当事人说的“营造浪漫的气氛”,归根结底都是浪费行为,让人联想到被人骂了一千年的“酒池肉林”。 这种行为与当前节约型社会建设的目标和要求背道而驰。

“黑龙江全国第一啤酒喷泉是败家子行为”

建设节约型社会,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长期快速发展,必须牢记在心,贯彻落实到行动上。 建设节约型社会,必须从所有社会成员开始,可以说是厉行节约,人人有责。 制造“啤酒喷泉”是公司自身的事件,不要以为和别人无关。 事实上,一切浪费都是公共资源和公共物品的浪费,必须一律禁止。 本来我们就还不富裕,富裕了也不能随意浪费。 浪费不是社会富裕的表现,恰恰是贫困和愚昧的代名词。

“黑龙江全国第一啤酒喷泉是败家子行为”

“啤酒喷泉”方法不当的地方,不仅是浪费一点啤酒,而且鼓吹病态的浮华和虚荣,破坏淳朴严谨的社会风气,背离艰苦奋斗荣耀以前流传下来的东西,真正的损失是用数字来衡量的 反对“啤酒喷泉”这样浪费的理由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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