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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卫生部介绍,卫生部近日发布了《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决定从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方法》和《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方法》将被废止。 据悉,卫生部将按照新《办法》清除批准的340种新资源食品。
根据该《办法》,生产经营或者采用新资源食品的单位或者个体,应当在产品首次上市前报卫生部审查批准。 新《方法》确定新资源食品是指在我国无食用习性的符合食品基本属性的食品原料,将传统的比较食品产品管理转变为管理食品原料; 另外,中国规定了包括无食用习性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在内的新资源食品的范围; 从动物、植物、微生物中分离出的在中国无食用习性的食品原料; 食品加工过程中采用的微生物新品种; 通过使用因新工艺的生产而改变了原有成分和结构的食品原料等四个具体类别,提高了可操作性。
新《办法》将原具体食品产品变更为批准食品的原料或者成分,撤销批准证书,将批准含有相关内容的新资源食品的形式变更为列表形式向社会公告,与公告列表实质上同等的新资源食品产品不再需要申请。
另外,新《办法》要简化新资源食品的审批程序,参照《卫生部健康同一产品卫生许可程序》关于新产品审批的规定,经过初步的技术审查、判断委员会的审查和行政审查等环节。 也就是说,公司申报时不提供所有检验报告,而是根据专家判断委员会的审查情况补充相应的资料,可以保证审查的科学性,减少不必要的检查。
新《办法》规定,生产经营新资源食品的公司应当遵守卫生部公告清单规定的复印件,保证其生产和采用的新资源食品与卫生部公告的新资源食品实质上具有同等同性,并建立新资源食品食用安全新闻收集报告制度,发生录用安全问题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另外,新《办法》强调新资源食品标签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标准,新资源食品名称和复印件与卫生部公告复印件一致; 并禁止推广或含蓄产品的疗效和保健作用,以区别于药品和保健食品。
标题:“卫生部:新资源食品禁止推广或含蓄具有保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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