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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市民申在江南大街的餐厅吃饭后打包时,餐厅收了一元的打包费。 其中有塑料袋和快餐箱各5毛。 申先生发现餐厅没有在塑料袋上系正牌,提供的塑料袋还是超薄型塑料袋。 工商部门表示,酒楼不在《管制令》范围内,还没有确切的说法。
申先生昨天向时报表示,前几天去天成川菜馆江南大道店吃饭,服务人员向她收取1元的包装费,6月1日以后向塑料袋收取费用。 塑料袋5毛,快餐箱5毛。 申先生还向记者展示了6月15日在该餐厅使用的收据。 “我想打包煮菜,但是有人说要加一元橡皮袋和餐盒的钱。 然后在我的追赶下终于补给了胶袋的收据。 ’记者用千分尺测量了餐厅包装用塑料袋,比规定的0.025毫米的厚度薄得多。
昨天,记者来到这家四川餐馆询问打包事宜时,店员说要加1元,“我们免费提供将被罚款。 ”。 但是店员说店内没有环保包。
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塑料限制令》并未确定餐厅餐厅为“塑料限制”。 因为这家餐厅对于是否应该向塑料袋和永不重复的餐盒收钱还没有定论。 但是,这家餐厅提供的是超薄塑料袋,违反了《限制令》中关于“禁止生产、销售、采用超薄塑料袋”的规定。
标题:“餐馆打包也要买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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