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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管制令》已经实施一个多月了,但有偿收钱似乎并未完全抑制人们对塑料袋的依赖。 6月1日起施行的《管制令》引起了客户的混乱和疑问。 为什么只规定客户的环境责任,商家不负责? 为什么不让商家销售布袋和不会引起白色污染的其他替代品,而要允许提供引起白色污染的有偿塑料袋呢? 其实,公众的提问涉及“管制令”政策的公正性,决策机构必须坦然面对。
( 7月8日《法制日报》)
实际上,直到7月8日,我住的小镇还没有实施《管制令》。 迄今为止,据专家估算,每生产1吨塑料就要消耗3吨石油,我国每年生产塑料袋所消耗的石油达到480万吨。 可见“管制令”是善而大的。
可恶的是,“管制令”是“半途而废的工程”。 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国家既然决心应对白色污染,就应该鲜明地“统一”旗帜。 但是,现在不是“禁断”,而是“限定成型”,允许业者提供有偿的塑料袋。 使用塑料袋很方便,很多人已经有了习性,而且价格不高,让顾客“知难而退”不容易,依赖度不减。 小镇还包括超市,塑料包装袋免费发放。 因此,《管制令》在执行中打折,完成得超出了决策者的期望。
说老百姓不环保,不想承担责任,这是不实事求是的偏见。 但是,客户抱怨,缺乏应对的积极性,这是真的。 有人认为“管制令”很好,但给客户带来不便也是事实。
普遍理解和不能接受的是,监管政策本身不公平,有将监管环境责任转嫁给客户的嫌疑。 “在过去,免费提供购物袋是自愿将利润的一小部分转让给客户,这也被认为是吸引客户的手段。 ”许多客户认为,“监管令”政策不仅看不到商家的责任,反而取消了商家自发向客户提供的这一点微薄利润。 他们认为,由于政策强制有偿采用,商人名堂堂正正地多赚了一份塑料袋钱,但老百姓不得不承受由此带来的额外负担。
一项调查显示,1786名参与者中,50.4%的人认为环保价格不应该只由客户承担。 消除环境污染是公共事业,是社会全体成员的责任。 不仅是客户,购买塑料袋的商家,生产塑料袋的厂家,都必须分担环境保护的责任,为了相应的环境损害而埋下钱。
这样,《管制令》要真正发挥应有的效果,就必须面对国民对公正性的质疑,及时完整地修订相关规定。 例如公平分担、鼓励创新、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等。 在国家稍大的超市,每次顾客自带购物袋,收银台结账时收银员都会给顾客5美分的折扣,波兰多次提供收费的袋子。 如果袋子破损了,可以免费换成新袋子采用。 请为我们拿来。
标题:“刘效仁:“限塑”一个月商家肥了效果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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