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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中的第一起案件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无极、行唐、赵县等三县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分别对6名被告人控告了涉嫌以危险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
被告人张玉军(左一)、张彦章)右二)出庭受审
8时,张玉军、张彦章涉嫌因危险方法威胁公共安全事件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他们被指控制造和销售含三聚氰胺的混合物。
公诉机关表示,2007年7月,在被告张玉军知道三聚氰胺是化工产品,人不能吃,人吃必将对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况下,以三聚氰胺和麦芽糊精为原料,在河北省曲周县河南疃镇第二疃村,由
2007年9月底,被告张玉军将生产地点转移至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村,购买搅拌机、封隔器等生产工具,购买编织袋和标签,雇佣工人大量生产含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 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被告张玉军生产含三聚氰胺混合物“蛋白质粉”775.6吨,以每吨8000元至12000元的不同价格出售给被告张彦章、被告黄瑞康、被告张树和、被告刘继安等。 累计
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被告张彦章在明知被告张玉军生产的含三聚氰胺混合物“蛋白质粉”为“三无”产品,人不能吃的情况下,还加入了被告张玉军生产的含三聚氰胺混合物“蛋白质粉”
在此期间,被告张玉军、被告张彦章通过赵怀玉、黄瑞康等将含三聚氰胺混合物“蛋白粉”流通至石家庄、唐山、邢台、张家口等奶厅(火车站)的经营者添加到原奶中,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三鹿集团等乳制品生产公司使用含三聚氰胺混合物“蛋白质粉”)的原奶生产的婴幼儿奶粉等乳制品流入全国市场后,对广大顾客特别是婴幼儿的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 国家将巨额资金投入到患病婴幼儿的检查和医疗救治上,许多乳制品公司和奶酪畜牧业农户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经济损失巨大。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玉军生产、销售含三聚氰胺混合物“蛋白粉”,被告人张彦章销售含三聚氰胺混合物“蛋白粉”,对广大顾客特别是婴幼儿的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害,以危险的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两人。
当天,涉嫌在原奶中添加含三聚氰胺混合物出售给三鹿集团的3起案件分别在无极、行唐、赵县三县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张太珍、杨京敏、谷国平分别出庭。 公诉机关指控,这4名被告将含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添加到原牛奶中,销售给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的,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的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日对上述案件作出判决。
标题:“三鹿毒奶粉案六被告昨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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