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09字,读完约1分钟
据本报报道,“谭家菜”是有名的政府菜之一,北京饭店拥有“谭家菜”的注册商标。 北京世纪谭府酒楼餐饮有限企业(以下简称谭府酒楼) )因店外牌匾采用“世纪谭府”字样,向北京饭店索赔50万元。 昨天上午,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北京饭店代理人介绍,从1958年开始,北京饭店开始经营谭家菜,之后相继申请《谭》、《谭府》、《谭家菜》作为注册商标。 在其经营之下,谭家菜在国内外拥有众多忠实的客户,成为国家礼宾宴会的主要菜肴之一。 据他介绍,近年来,世纪谭府酒楼先后开设了西直门、五道口、西单分别以谭家菜为主的三座酒楼。
北京饭店表示,对方在店外招牌上采用“世纪谭府”文字,在广告推广上也采用“世纪谭府”、“谭府酒楼”等文字,侵犯商标专用权,容易引起顾客误解。 北京酒店至此起诉世纪谭府酒楼,索赔50万元,要求停止侵权,更改企业名称。
中世纪谭府酒楼表示,“世纪谭府”是其公司名称的简称,采用该简称符合法律规定,采用的“世纪谭府”与北京酒店的注册商标有明显区别,不会造成混淆误认。 另外,“谭家菜”、“谭府”是历史上流传很久的政府料理品种,一般是家喻户晓的通用名称,北京饭店不得限制他人正常聘用“谭府”。 法院将择日宣判。
标题:“北京饭店争夺“谭家菜”牌号索赔50万”
地址:http://www.exzhan.com/spzx/7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