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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词:在京城餐饮领域禁用6种“霸王条款”; “包租的最低费用”、“失物概不负责”入选,工商部门限期改正一个月。
出去吃饭,不要餐厅带饮料,只提供收钱的餐具,客户可以直接报警。 北京市工商局昨天向社会发布了京城餐饮领域常见的6种“霸王条款”。 “禁止自带酒水”、“餐具消毒人工费1元”、“单间最低费用元”、“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等客户最常见的餐饮告示全部刊登,工商要求餐饮公司在一个月内予以纠正。
饮食“霸王条款”普遍存在
市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介绍,从今年4月开始,北京工商全市开展了对餐饮领域合同样式条款的专项检查,走访了首都主要餐饮公司,收集了菜谱、水印、门店告示、餐卡等多种形式的合同样式条款。
通过拆解整理,工商部门发现餐饮领域的“霸王条款”一般在开瓶费、包间费、服务费、餐具费等方面存在侵害顾客权益的文案,近年来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问题。 组织专家论证了这些条款后发现,“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人工费1元”、“单间最低费用元”6种合同样式条款最终属于商家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客人责任、排除客人权利的“霸王条款”
在一个月内不作变更进行处罚
这些“霸王条款”此前在中消协、北京市消协也多次公开评价,但不仅依然被禁止,此次还首次通过北京工商部门的官方渠道被认定和明确。
市工商局表示,餐饮经营者享有销售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权,但应当赢利、履行责任,不得无视和违反公平交易、等价有偿的市场规则。 工商部门要求全市餐饮公司根据此次公布的《霸王条款》违法表态,在一个月内进行自我调查,逾期不改正的,工商予以处罚。
另外,工商部门建议客户在支付餐饮费时,如发现商家有上述“霸王条款”,可拨打12315热线报警。 需要事先下单的,在“首都之窗”或“北京工商”上下载《北京市订单服务合同》的示范复印件,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解读“霸王条款”
1“禁止带酒入内”
涉嫌强制性支出
北京市工商局合同方相关人士指出:“餐厅禁止带入饮料,意味着顾客没有选择的余地。” 通常,餐厅的饮料价格会高于零售价格,涉嫌强制花费。 关于某餐厅向顾客自带饮料收取开瓶费一事,该人表示开瓶费是市场行为,必须与顾客协商,而不是签订单方面条款收取。
2“单间最低需要xx元”
强制性支出+浪费
签约人说:“餐厅的最低成本限定了顾客的自由选择权。” 本来,吃一桌菜只需要500元,但最少也需要1000元,所以必须让他点1000元的菜,这是强制性的成本。 另外,这也是徒劳的,客户吃不了那么多,不符合现在中央提倡的节约厉行。 关于单间产生的服务费,双方可以协商。
3“消毒餐具的人工费为1元”
餐厅还必须提供免费餐具
据签约者称,根据食品安全法,餐厅必须向顾客免费提供干净的餐具。 “餐厅里可以有收包装钱的餐具,但应该也有经过消毒的免费餐具。 请同时告知客户,客户主动选择并采用该餐具。 ”
4“不提前通知减少预约数后全额收钱”
超过合理的违约额
合同相关人员认为,由于客户没有事先通知餐厅,尽管餐厅有可能发生损失,但客户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是成比例的,并不是全部承担。 本条款将客户赔偿的费用设定为“全额”,超过了法定合理额。
5“关于丢失的东西,本店概不负责”
说法太绝对了
“这个条款规定得太绝对了”,签约处的人告诉记者,由于餐厅本身环境混乱,如果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给予提示,丢失物品的餐厅有一定的责任。 该条款实际上免除了商家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的损失。
6“客户不接受餐厅的建议,被视为自动放弃了食品卫生投诉的权利。 ”
顾客监督权业者无权剥夺
合同处有关人员表示,客户依法享有监督权,经营者无权剥夺,也不能对客户行使法定权利事先设定条件。
原文地址: money.163/13/1210/07/9 fnfe 85 v 00253 b0h
标题:“京餐饮业禁用6种霸王条款禁止自带酒水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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