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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建成的工厂生产了1992年的葡萄酒。 上午,工商局就显示虚假生产年份的北京嘉裕东方葡萄酒有限企业进行了调查。
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北京嘉裕生产的“嘉裕长城”牌葡萄酒是用同一原料酒配制的,但名称不明确的不同年份上市。
该企业的委托加工公司明确了这样的实际情况:工厂建于2001年,不生产2001年以前的酒,也没有从其他酒馆收购2001年以前的葡萄汁和葡萄酒。 不同年份,不同等级的嘉裕长城葡萄酒都是用2001年生产的酒配制的。 调查显示,“嘉裕长城”商标国家工商局一直未批准。
今天上午11点左右,西城工商分署消保科执法人员来到西城区阜外大街37号华侨酒店一楼一楼的“北京嘉裕东方葡萄酒有限企业”。 据该企业现场负责人介绍,企业目前没有销售业务。 执法人员在现场也没有发现酒和销售文件。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因涉嫌商标侵权,西城工商分署商标科去年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并责令停止销售产品。 目前,这项调查还没有结束。
记者今天到访了家乐福马连道店等大中型超市,但未找到嘉裕长城葡萄酒。 市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葡萄酒的年度标示不是质量问题,所以暂时不要求退换。 另外,北京市场的葡萄酒从来没有发现年表记载的不真实问题。
中国农业大学葡萄酒科学技术中心的李景明副教授介绍说:“葡萄酒不是越久越好,而是越来越依赖于那一年的葡萄质量。” 只有以那一年从葡萄榨出来的葡萄汁为原料生产的葡萄酒才称为那一年的葡萄酒。 葡萄品质良莠不齐,酒的品质也因年而异。 酒年只能证明其原料来源于哪一年的葡萄,既不能作为评价葡萄酒质量好坏的绝对标准,也不能作为价格高低的依据。
标题:“工商调查葡萄酒年份造假事情嘉裕早被停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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