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22字,读完约2分钟
6月1日,《管制令》在全国正式实施。 从这一天开始,商品零售店一律不注明塑料袋的价格,向顾客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袋等行为之一,将处以5000元至1000万元的罚款。 据采访,对于国家这个处罚规定,很多农贸市场的小摊和街头商店表示“不知道”,一些商店会“罚1万美元”吗? 谁来惩罚? 谁来管理? ”商店的疑问直指现在“管制命令”的弱点。 谁来监督管制令的执行?
为了实施《管制令》,各地出台了一些措施,但很少出台实施细则。 合肥市工商部门表示,国家规定,不执行《管制令》的将处以罚款,但哪个部门执法尚未确定。 因此,工商部门对不执行《管制令》的行为,只能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工商执法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不容易比较打击。 另外,由于塑料袋的采用业者很多,光靠一个部门是不能轻易调查的,如何执行各部门的联动也是个问题。
据统计,中国每年消费塑料袋30多亿个,作为“白色污染”的第一来源,“塑料制”已是众望所归、大势所趋。 但是好的政策需要好的制度来保证执行。 否则,不仅会影响国家禁令的严肃性,还会使政策的执行流于形式。 从这个意义上说,《管制令》不仅考验了商家、大众的环境意识,也体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执行能力。
目前,执行《管制令》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细化责任,分工执行。 《管制》涉及商务、质量监督、工商、物价等多个部门,国家相关文件基本明确了各部门的分管复印件,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发挥了什么作用,各部门之间该如何联系? 特别是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谁来监督检查和处罚呢? 它们目前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亟待完善制定。
为了防止“白色污染”,适应“无形成时代”的行动,民间环境意识的觉醒是不可缺少的,但是政府的公共责任更是不可懈怠!
标题:“限塑令靠谁来落实?”
地址:http://www.exzhan.com/spzx/131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