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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将“解百纳”商标裁断给张裕企业后,中粮酒业有限企业、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企业昨日决定将“解百纳”作为领域公共资源,依法起诉商标评审委员会。

根据规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商标审查委员会。

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酒制造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书,企业管理层已经从其他渠道获悉了这一信息。 一旦最终“解百纳”商标归张裕企业所有,企业肯定会依法采取一点措施,“事态会非常严重”。 相关人士表示,“起诉”是企业确定的态度。 生产长城葡萄酒的中粮酒业有限企业也表示,企业已经接到裁定书,确定起诉计划:“将使用法律武器维护领域的公共资源。”

“解百纳裁归张裕长城王朝将起诉商标评审委”

《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争议裁定书》发行日期为5月26日,记者咨询商标评审委员会后得知,30天期限从当事人收到裁定书之日起计算,以邮件落地时的邮戳为准。 据此,长城,王朝估计有时间准备起诉。

标题:“解百纳裁归张裕长城王朝将起诉商标评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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