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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解百纳》是张裕的私人财产还是葡萄酒行业的公共财产”
——某葡萄酒公司的干部
解读: [/s2/]持续了6年的“百纳知识产权之争”终于结束了。 近日,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解百纳”商标所有权归张裕所有。 这意味着长城、王朝、威龙等30多家大型葡萄酒公司不再采用“解百纳”商标。
“解百纳之争”的核心是“解百纳”是葡萄品种,还是公司品牌? 张裕认为,企业6年在“解百纳”上投入的广告费达到2亿4300万元,其他公司的投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反对者问,如果允许张裕独占“解百纳”,“雷司令”、“龙眼”等是否也可以作为商标被独占注册?
标题:“解百纳究竟是私人财产还是公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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