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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8月5日报道,备受瞩目的“人偶之争”有了较大进展。 娃哈哈集团昨晚发表声明,要求杭州中级人民法院撤销杭州仲裁委员会2007年12月就娃哈哈商标转让协议裁定的申请。 这意味着杭州仲裁委员会终审认定的娃哈哈商标归属最终有效,即“娃哈哈”商标被确认为娃哈哈集团。

“达能申请被驳回娃哈哈商标最终判归中方”

据娃哈哈信息发言人单启宁介绍,娃哈哈方面昨天从杭州中院收到了民事裁定书。 杭州中院今年7月召开了两次听证会,分别询问了娃哈哈和达能双方的理由,于7月30日做出裁定,驳回了达能的诉讼请求。 该裁定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达能申请被驳回娃哈哈商标最终判归中方”

“哇哈哈”的商标归属问题是“达娃之争”的焦点问题之一。 1996年2月29日,杭州娃哈哈企业与达能签署《商标转让协议》,将“娃哈哈”商标转让给达娃合资企业,但当时国家商标局尚未批准。 为此,双方于1999年再次签订《商标聘用许可合同》,商定允许达娃合资企业采用“娃哈哈”商标代替原“转让合同”,双方对此也无异议。

“达能申请被驳回娃哈哈商标最终判归中方”

然而,2006年,在所谓的“阴阳”合同曝光后,引发了后续的一系列争论。 达能方面提出,1996年《转让合同》尚未终止,要求将“娃哈哈”商标继续转让给合资企业。 为此,娃哈哈集团在双方约定的纠纷处理机构杭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了仲裁。 仲裁委员会于2007年12月作出判决,确认转让合同于1999年12月终止。 该仲裁结果意味着“娃哈哈”的商标属于娃哈哈集团。 达能不服这个仲裁结果,于今年6月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这个判决。

“达能申请被驳回娃哈哈商标最终判归中方”

昨天,达能方面委托的发言人没有接记者的电话。 但是,记者观察到,在双方已经提出结果的众多诉讼中,达能至今没有胜诉过。 记者称,娃哈哈阵营最近在国内对达能在bvi (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指定的继承人提起诉讼。 理由是继承人根据国外法院的裁定在中国境内进行交接活动,侵害中国的司法主权,损害第三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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