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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远处看,炸薯条盒像“肯德基”,但仔细一看,上面写着“肯德基”。 这类名牌食品影响了顾客的购买,一些市民因看不清楚而受骗。 这种“名牌”现象在食品市场上屡见不鲜。

前几天,住在锦州市古塔区的刘先生去附近的市场为孩子购买食品。 他看到商家在这里卖用纸杯包装的薯条,一打6.5元。 纸杯里有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旁边有三个英语事件母亲的老人的脸,刘先生马上想到了肯德基的商标,以为是“肯德基”食品,买了一打回家。 回家上中学的孩子对刘先生说,这不是肯德基食品,没有写肯德基,是肯德基三个字。 刘先生再仔细一看,发现确实写的是“鸡”而不是“基”。 再仔细一看,我发现这些食品没有任何生产新闻。 刘先生很生气,找了经营者要求退货。 记者表示,刘先生面临的情况并非个案。 在一点市场上,与品牌饮料“rule”非常相似的产品很多,一点客人有购买“附近品牌”rule的经验。 一位女顾客告诉我,日前,她来超市想买露露消暑,但买回家一看,发现自己买的不是露露。 家里正好有真正的露水的空箱子。 一看,假露包装箱上的蓝色和白色很像真的,但包装箱上角色的头像不是许晴,而是很像许晴的女孩。 另外,眞露上写着“原味杏仁露”,而假露上只写着“杏仁饮料”。 虽然价格相差了10元以上,但她还是感觉被骗了。 记者表示,虽然某“山寨”食品有制造商、生产日期等标识,但其质量仍引起众多市民的怀疑。 没有像刘先生遇到的那样制造新闻的产品更令人不安。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采用驰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饰,或者采用与驰名商品相似的名称、包装、装饰,与他人的驰名商品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该驰名商品。 另外,也不能随便采用别人的公司名称和名字,将其误认为是别人的商品。 另外,我国《商标法》规定,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上采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或者商品装饰来迷惑公众,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业界相关人员在购买商品时,必须注意不要被“名牌产品”欺骗。

标题:““肯德鸡”非“肯德基”薯条“傍名牌”引人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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