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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网北京2月11日、国家质检总局11日公布的食用植物油专项抽查结果,9成多食用植物油质量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6%。
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对部分“过年用品”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 其中,食用植物油产品抽取了北京、天津、河北、湖南、上海、江苏等11个省、直辖市127家公司生产的140种产品。
2002年实行食用植物油市场准入制度以来,国家质检总局加强了对食用植物油加工公司的监管,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比2002年提高了14.4个百分点。
抽查发现的第一个质量问题是少数产品脂肪酸组成不合格。 脂肪酸组成是油脂的特征指标之一,可以通过脂肪酸组成来判定植物油是否纯正。
另外,抽样检查中,各个产品的酸值和过氧化值不合格。 酸值和过氧化值是反映食用油脂新鲜度和氧化酸败程度的重要卫生指标,酸值、过氧化值超标表明植物油制品发生酸败变质,产生哈拉米,影响食用。
抽检质量差的产品是长沙植物油总公司生产的帅气菜籽油、柳州市美味源粮油有限责任企业生产的滋福品牌压榨一级花生油、开封市科瑞食品有限企业生产的科瑞品牌花生油、石家庄市府麟名泰商贸有限企业白佛分企业生产的府麟品牌花生油。
标题:“九成多食用植物油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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