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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台湾高雄甫洲米食抗菌保鲜剂“鲜保利”,添加到学校营养午餐的白饭中。 虽然是合法添加的,但引起了食安的疑问。 食药局昨天19日召开了专家会议的决议。 即,制作方便食品不需要添加食品添加剂。 除非连续进食超过4小时,储存在温度不超过60度的环境中,否则不能添加,但食品经营者必须设立标准的作业程序和监控机构,销售时也必须积极告知顾客。
食药局昨天19日召开了专家会议的决议。 除非饮食连续超过4小时,储存在温度在60度以下的环境中,否则可以添加保冷剂进行抗菌。
专家会议的参加者除学者外,还包括教育部、卫生机构、客户保护团体和饭盒食品业协会。 药局食品班的简单技术郑维智表示,食品业者提供的煮方便面的料理中,不需要添加食品添加剂,添加时贮藏温度必须低于60度,且在4小时以上。 因为温度低于60度的话,微生物4小时后开始生长,食物会变酸。
食品经营者需要添加保鲜利润等合法防腐剂时,必须经过判断,制定标准作业程序,包括与监测机构建立记录。 例如,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要注明或提供相关资料,供客户参考,确保饮食安全。
郑维智认为,商家在烹饪即食食品的膳食中添加食品添加剂时,如果不遵守《食品良好卫生规范( ghp )》或《食品安全监管规范》haccp ),可以按照食安法处以6万元罚款,并处2亿元罚款。
食药局组长潘志宽认为,饮食中添加食品添加剂并不违法,对健康没有危害,但尽量不要使用。 将来也会详细规定相关规定。
标题:“台湾食药署:即煮即食饭菜没必要加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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